自2008年1月20日起,对美国公民的签证收费将做部分调整,具体标准如下:
1、美国公民来华签证不论次数统一收费130加元。
2、美国公民团体签证统一收费110加元。
3、加急和特急签证服务费按现行规定执行,分别为35加元和50加元。